说话间,阿俊扶着金美华已经走到了他们近前。
兰舒又争取:“他们也是被蒙在鼓里的,杨总肯定也清楚这情况,这俩人我一定要带走。你跟那边说说,通融通融。”
保镖上下打量了阿俊一番,随后点了点头,吐出一个字:“行。”
兰舒怎么也没想到,自己只是给杨采玲打了个电话,她就搞出这么大阵仗。
本来也是抱着试试的心态,没想到杨采玲直接一步到位,也不知道找了广西的哪位大领导,还真的调动了警察,又派了自己的保镖来帮她处理这摊子事儿。
杨采玲,不仅厉害,还够义气。
兰舒知道传销这个东西想报警处理实在是太难,一方面老总那边一定是和本地机关挂着关系,另一方面,组织没有对他们这些人使用暴力,这也是老总的高明之处。
没有暴力手段,撑死只涉嫌工商管理行政违法,公安并没有权利处罚。
但没有杨采玲帮忙也不行,光靠兰舒自己,本地警察来都不会来一下。
不过,万事没有绝对,这件事也不是不能立案的。
兰舒一直在等,等到入会仪式人员最多,领导齐聚的这一天。
打着国家名义揽财且涉及一百人,这种行为是违法的,警察一定会管。
不管是诈骗罪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哪怕没有实证定罪,光是按扰乱金融秩序算,也够这些领导喝一壶的了。
至于之后警方如何处理,那就不是兰舒能管的事了。
她也深知,折腾这一遭不仅搅不黄这个局,反而会让那边的人吸取经验教训,以后会更加严加防范。
她根本没有办法改变这件事的结局,别说是她,哪怕神仙下凡也无济于事。
打击传销就像扑火,这里的火苗灭了,别处又会燃起新的火光。
只要有人还相信天上会掉馅饼,就永远有人愿意搭起接馅饼的梯子。
再锋利的剪刀也剪不断欲望的根系,一场场骗局注定会在不同时空反复上演。
所以兰舒不强求太多,她的目标从始至终就只有一个,把金美华和阿俊带走,把投进去的钱要回来。
半栋楼都被警察盯着,谁也出不去。
唯独兰舒金美华和阿俊三人能自由进出,但也只有兰舒自己出去过一趟,金美华阿俊一直待在屋里没出门。
两个人都像被抽走了魂,阿俊眼睛空茫茫地盯着电视,金美华就那么傻坐着。
二十多岁的人了,还是做生意的,谁都不是傻子。
刚在楼下看到兰舒和那高个子戴着墨镜的男人搭话,他们心里就都能猜出个十之八九了。
其实金美华早就嗅出了骗局的味道,尤其是兰舒天天在她耳边给她反洗脑,她更觉得这个项目不是什么靠谱的东西了。
可是那么多钱都投了进去,她不继续做又能怎么办?
眼看着那么多钱打水漂吗?
那里不只有她的钱,还有兰舒和她哥的,她不能什么事都没做成就撤了,真走了她就是千古罪人。
所以她仍死死攥着最后一丝虚妄的希望,像溺水的人抓着根腐烂的稻草。
哪怕理智告诉自己这是骗局,心底却仍在自欺欺人地默念:说不定,真的能行。
兰舒和他俩说话,两个人只会机械地“啊”“嗯”应两声。
看着他俩半死不活那熊样,兰舒也没心思在屋里打转了,直接下楼找保镖。
刚到楼下,她就看到保镖正跟个双手叉腰派头十足的警察聊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