逃荒之路要想继续往前走,必须要穿过西岗镇,这是必经之地。所以,两个村的村长跟村民们说了这个情况之后,每个人不管愿意还是不愿意,都交了五文钱的入城费,逃荒队伍就这样进了县城。
流民们在县城里采购也是有时间规定的,一个时辰必须撤离,还有几个衙役不远不近地跟着,好像在完成监督的任务。宋村长和牛村长再三叮嘱村民之后,大家就按照之前分的小组自由活动。
宋喜雨一家走在一起。她还是沿用自己打探情报的方法,在街边找了一个小乞儿,两个大肉包子递过去,小乞儿的话就像黄河发大水一样滔滔不绝。
“什么?一支流放队伍来了县衙?”宋喜雨和爹对了一下眼神。
“是啊,姐姐,已经来了四天了。好像在等县令老爷签字。”小乞儿满嘴是油,吃得不亦乐乎。
宋喜雨问:“那你们的县令大人或者是师爷都不在?”
小乞儿狡黠一笑:“怎么不在?还不是先不搭理他们,等着捞点好处呗!我们县的黄县令,外号就叫‘黄扒皮’!”
宋喜雨就让娘跟着大伯母他们一起逛,自己和爹去往县衙看看。
宋喜雨知道,在古代,流放犯人需要经过多个州县,每到一处都必须进行登记,以确保犯人不会中途逃跑或被掉包,当然了,要是有正常原因死亡的,也需要上报。
这种制度在很早之前,叫“过所”,也就是《西游记》里所讲的更换“通关文牒”,简单来说,就是需要官方颁发的通行证。这种管理方法最早可以追溯到西汉武帝时期,但真正成熟和广泛实施的则是在唐代。在唐代,无论是官员出行、商人贸易,还是百姓迁徙,都需要持有官府颁发的“过所”才能通行。
烈日高悬,阳光无情地射在县衙前的空地上,地面被晒得发烫,空气中弥漫着闷热的气息。周围叶子稀疏的树木纹丝不动,偶尔传来几声蝉鸣,更增添了几分燥热和压抑。
县衙前的街道上,行人稀少,偶尔有几个路人路过,也都远远地避开,投来好奇又畏惧的目光。在县衙对边的街边,一支一百多人的流放队伍,正在烈日下暴晒。
囚犯们戴着沉重的枷锁和脚镣,身着破旧的囚服,头发蓬乱,脸上满是疲惫、恐惧和无奈。他们或站或蹲,在烈日下忍受着煎熬,汗水湿透了衣服,却不敢有丝毫怨言。疲惫不堪的他们,唯一能做的,就是侧着身子,躲避着“秋老虎”所带来的炙烤,或者给家人带去一点点的阴凉。
几个衙役手持棍棒,在犯人周围来回踱步,眼神警惕地注视着犯人们的一举一动,防止有人逃跑或闹事。他们虽然不像犯人那样受苦,但在烈日下也显得有些烦躁,不时地用袖子擦去脸上的汗水,嘴里还嘟囔着抱怨天气炎热差事辛苦。
“是他?”爹瞪大了眼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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