联邦司法部的官员在拿到克里森·罗杰的资料后,也觉得很是头疼,TMD这个纽约警界怎么出了这么一个‘奇葩’,拥有接近两亿美元现金的警官、他所经历的案子全是‘超级大案’、枪法如神、功夫绝伦……
要是普通警员都还好‘拿捏’,一纸公文就可以让他去‘执行任务’,对罗杰警官行不通,并且他还与麦肯锡参议员的关系‘非比寻常’……
更让人无语的人,纽约警方今天早上刚批准了罗杰的‘一周带薪休假’,这都是什么故事情节?
没有办法了,联邦司法部派出了部长助理乘坐专机亲自去纽约斡旋。
部长助理到了纽约后,受到了纽约市警察总局詹姆斯局长、米切尔副局长的接待,在警察局的会议室把此行的目的跟两位负责人进行了沟通,米切尔副局长认为把《特别罪案调查局》的威廉姆斯叫过来问一下相关情况。
威廉姆斯过来后,把自己助理说的那番话,变成了‘自己的想法’,说白了就是不好搞、不合法。
就在几个人被简单的‘问题’难住的时候,部长助理的电话响了起来,原来是FBI纽约分局的布兰登·奎斯听说他到了,有事情跟他面谈。
FBI是联邦司法部的下属机构,但又相对的比较独立,FBI的局长通常都是总统的提名并经参议院通过后任命。
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,司法部只能与FBI保持沟通,却不能命令它。
难得有FBI有事求上门来的时候,部长助理让布兰登到纽约警察局这里来面谈,免得再择地点了。
而布兰登·奎斯来了之后的讲话,让他为之暗暗高兴。
布兰登是请他出面,让纽约市警察局答应放人,他要把罗杰调到纽约分局来任职(罗杰在获得休假许可后,告诉他同意去FBI任职,休完假就去报到),但由于没有隶属关系、人事任命和财务也毫不相干,那就只有协调了。
虽然FBI在办理案件时,可以根据联邦的法案要求地方的警局予以配合、并对地方的警官有调查和逮捕权,但却没有人事调动的权力。
现在被调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,基本上就扫清了障碍,纽约警察总局负责人这面反而不是问题了,因为他们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是政客,而政客考虑事情的时候首先就是利益,最核心的是自己从中能获取的利益,然后才是别人……
再有就是这个‘保护证人’的任务,看似十分的简单,其实不然,背后的水非常的深。
芝加哥的犯罪组织猖獗了一百来年,是它们很强大吗?
能强过国家机器吗?
任何地方、任何国家的治安出现了问题,首先是政府机构的人员出问题了,第一就是充当了保护伞、参与了其中;
再有就是不作为,睁一眼闭一只眼;
最后,穿上工作服代表政府,脱掉衣服就是犯罪组织成员。